根據華爾街日報(Wall Street Journal)報導,體育用品品牌UA(Under Armour)在2014年營收超越了Adidas成為全美第二大品牌,緊追在Nike之後。UA自1996年起靠著一步一腳印的功夫,走了18年,才成功打入海外市場。創辦人凱文朗克(Kevin Plank)當初為美國馬里蘭州立大學的美式足球隊隊長,為了使球員著更舒適的運動衣,決定集資並親自著手設計。
圖:UA品牌Logo
UA的轉捩點在於屆NBA球星凱文杜蘭特(Kevin Durant)與Nike代言合約到期時,UA極力爭取杜蘭特成為品牌代言人,不過最後失敗了。雖敗猶榮,朗克告訴彭博新聞社(Bloomberg),“If you have a deal, there’s no deal too big for us.”(若你想做交易,不會有我們做不到的交易。)可見UA野心之大,不畏強禦。
圖:NBA球星,凱文杜蘭特
後來UA以「侵入式」的廣告企劃,深植在人們心中。廣告以一位芭雷舞者13歲時,因為被嫌太老、不夠纖細,而被芭雷舞學院拒絕入學,而她並沒有因此放棄。她是現年32歲的美國職業芭雷舞劇團團員Misty Copeland的真實故事。
視頻:Misty Copeland為UA拍攝的廣告
最後的“Slogan”,「I Will What I Want」 下得真好,就像品牌CEO朗克創立UA一路以來的精神指標。
之後沒過多久,這次的廣告主角換成了現世身價最高的超模吉賽兒·邦臣(Gisele Bündchen),這支廣告影片看到吉賽兒在練拳擊,沒有配樂與旁白,不過她拳拳到位,毫不含糊。後方的牆上不斷出現所謂的「鄉民」對她的評價:「Gisele只不過是個模特兒、Under Armour什麼鬼啊!她看起來好假、她一點也不特別、棒呆了她可以做任何事、她老了、她很完美、太瘦了、想嫁給她老公、她是個媽媽…」再配上她專注的神情,你漸漸可以感受到「I Will What I Want」所傳達的意義。
視頻:吉賽爾邦臣為UA拍攝的廣告
就是憑著這股「我要成為我想成為的」精神,讓UA這18年馬步紮的夠穩,如今才有這樣的好成績。
資料來源:Quartz、Inside